交通影響,是研究新建項目或城市土地利用變更對交通的影響,如建成區內實施大型項目建設開發時進行交通影響分析的項目占應進行交通影響分析項目的比率。
交通影響分析是保證大型項目開發建設不導致開發對象周邊交通服務水平下降的重要措施,是避免土地超強開發的規劃控制措施。分為規劃交通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
以《合肥市控制性詳細規劃通則》為例,新建、改建、擴建下列建設項目應進行交通影響分析,作為提出交通組織方案和設計的依據:
1、鐵路客貨站場、公路客貨站場、客貨運碼頭、公共汽車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大型加油站、公交樞紐、大型城市交通設施等;
2、城市主、次干路上施工并對交通有嚴重影響的市政工程項目;
3、各類需封閉道路的工程項目;
4、各類大型市場、商場、物流中心;
5、在城市快速路及主干路路兩側、主次干路交叉口四周、城市出入口道路等道路交通壓力相對較大的區域;
6、建筑面積大于2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高層單體住宅或建筑面積大于5萬平方米的住宅小區;
7、其他對城市交通有嚴重影響的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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